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日产250吨冷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日产250吨冷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庞少华 |
||||
地理位置 |
定州市伊利工业园区 |
||||||
项目名称 |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日产250吨冷饮项目 |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总投资40717.4824万元,主要产品为冰淇淋、雪糕和冰棒,日产250吨。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冷饮车间(包括冷库、凝冻间、CIP间、杀菌间、巧克力车间、蛋卷车间、包装车间、投粉间、原辅料库、中控室等;配置6条花色线、2台切片隧道、2台大托盘隧道)、动力车间(包括制冷机房、空压站等)、污水处理站。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孙岩、段程鑫、金千 |
|||
现场调查人员 |
于迎芳、段程鑫 |
时间 |
2016.2.17—2016.2.18 |
||||
采样人员 |
关鑫、金千、王彬、于迎芳 |
时间 |
2016.2.25—2016.2.28 2016.7.18—2016.7.20 2016.8.16 |
||||
检测人员 |
关鑫、金千、王彬、于迎芳、李志敏、王娜娜、秦方娜、 、刘明、吴幸桂、吴灿 |
时间 |
2016.2.25—2016.3.1 2016.7.18—2016.7.21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钠、硝酸、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其他粉尘、煤尘、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作业人员接触毒物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巧克力工、制冷工、环保处理工接触的8h等效声级超标,除上述岗位外,其他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经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经综合分析,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日产250吨冷饮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基本合理,运行基本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基本得到控制;建设单位按照补充措施建议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后,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建议: (1)加强氨制冷系统的维护检修,避免泄漏,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或应急救援设施应加强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止使用。 (2)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100%体检。 (4)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5)加强设备检维修过程中的监护管理,尤其是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工作,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6)污水处理池清淤时可能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应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如事先通风,检测硫化氢的浓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毒口罩、胶鞋、安全带、安全绳),应有2人以上在场,设置专人看护,做好现场救援准备。 (8)集水池捞渣时硫化氢逸散量较大,环保处理工在捞渣前应进行机械通风换气,降低硫化氢产生的危害影响。 (9)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再培训,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10)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缩短劳动者接害时间,对于超标岗位,建议定期轮岗。 |
|||||
专家组评审 意见 |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日产250吨冷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审组认为《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核后通过评审,可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一、完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依托工程情况及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介绍;完善项目总体布局分析。 二、完善通风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实际可到达的通风换气次数调查介绍,补充通风设施安装位置的合理性分析;完善稀酸配制、污水处理岗位废气处置等工艺介绍;补充主要岗位作业人员工作日写实调查分析。 三、补充导致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介绍;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配备调查介绍及作业现场照度的检测评价。 四、补充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方面的对策、建议。 五、补充、完善相关附图。 六、补充修改评审会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石俊青、刘振宝 201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