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安防火门制造集团望都防火门有限公司 二期年产150万m2节能门窗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九安防火门制造集团望都防火门有限公司 二期年产150万m2节能门窗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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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九安防火门制造集团望都防火门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胡金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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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望都县兴望路106号,望都工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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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九安防火门制造集团望都防火门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50万m2节能门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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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望都县兴望路106号,望都工业园内,总投资27200.92万元,年产150万m2节能门,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新建。该项目生产工艺为:门框、门窗制造—喷塑—转印—胶合。主要生产及辅助设施为:开平机、折弯机、焊接机、压花机、剪板机、冲床、冷压机和空压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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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苑会珍 |
报告编制人 |
李倩、王菊超、金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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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苑会珍、李倩 |
时间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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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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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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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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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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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二氯甲烷、砂轮磨尘、珍珠岩粉尘、其他粉尘、噪声。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焊接电焊弧光、打磨工冲床工噪声、喷粉工其他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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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项目属于金属制品行业中的“金属门窗制造”。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规定,结合项目所用原辅料及生产工艺,该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拟建项目若按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备案后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建议: (1)该项目拟建的联合生产车间内应设置取暖设施,满足生产车间温度达到16℃-18℃。 (2)该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原辅材料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3)生产工艺中胶合单元减少发泡胶的使用,尽量使用水玻璃,如发泡胶使用量较大时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4)该项目试生产前应对所有接害职工进行体检。 (5)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 (6)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更新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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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九安防火门制造集团望都防火门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50万m2节能门窗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原则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呈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组意见如下: (1) 细化生产工艺介绍 (2) 细化建筑卫生学分析和评价,并在正文的补充措施中针对评价出的缺陷提出补充措施。 (3) 该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一个厂房内,布局评价需要补充不同岗位的不同职业病危害的相互影响问题。并在补充措施中提出形影措施 (4) 进一步分析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全面性,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并在正文的补充措施中针对评价出的缺陷提出补充措施。 (5) 分析电焊工配置的个人劳保用品的防护性能的全面性,并评价其合理性。需要在补充措施中提出建议的提出补充建议。
专家组组长:石俊青 专家组成员:刘喜房、卞恒全 201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