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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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齐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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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8'09.22",东经117°50'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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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然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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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项目总投资250000万元,占地630亩,总建筑面积192843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条120000Nm3/h焦炉煤气制天然气生产线及加气站。 该项目生产工艺包括焦炉煤气预处理、焦炉煤气气柜、焦炉煤气压缩、精脱油脱萘、转炉气压缩及净化、粗脱硫工序、脱苯脱氨工序、精脱硫及超精净化工序、循环气压缩工序、甲烷化工序、深冷预处理工序、深冷液化工序、3LNG罐区及装车系统、合成氨系统、加气站。主要生产及辅助设施为:脱油脱萘器、脱苯器、脱硫罐、加氢换热器、焦炉煤气压缩机、循环气压缩机、甲烷化反应器、富甲烷气分离器、氨合成塔、氨吸收塔、氨蒸馏塔、变温吸附器、LNG加液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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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张文芳、王菊超、杨学钊、李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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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倩、于迎芳 |
时间 |
2015.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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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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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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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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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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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化学有害因素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硫化氢、萘、氨、苯、氰化氢。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低温。类比企业工作场所氨、一氧化碳、硫化氢的浓度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噪声检测结果压缩工段巡检工接触的噪声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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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第十三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第1项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补充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拟建项目若按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备案后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建议: (1)应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检验,保证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仪、冲淋洗眼设施可正常使用。尤其是冬季低温季节,冲淋洗眼设施应设置保温措施。 (2)公司要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3)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相关规定,应把本项目接害职工纳入健康监护范围,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出现异常人员应做好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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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介绍,并进行详细论证,专家组认为《河北中翔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较规范,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编制要求的规定。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可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原则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依程序上报。专家组意见如下: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明确评价范围及依托设施满足情况; 2、细化工艺流程,补充废液、废气、废渣处理、储存及人工操作方式、主副反应方程式、脱盐水系统工艺流程叙述、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等工程分析内容; 3、完善各种原辅材料成分、物态及包装储存方式等相关内容;细化类比调查分析与评价; 4、补充完善原料气净化、脱盐水、吸附、再生等生产工艺过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明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细化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健康管理等分析与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与建议; 6、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陈镇天 专家组成员:刘林英、褚华平 201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