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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5-1-7

报告名称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姗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大街东纬十三路北

项目名称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产业园区朝阳大街东纬十三路北。

该公司主要建筑有: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综合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主要使用原辅料包括铅钙合金、电解铅、硫酸、隔板等;主要产品为新型高容量密闭免维护蓄电池,年产300万kVAh。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铅烟、铅尘、硫酸、噪声等

公司2020年12月建设完成年产300万kVAh新型高容量密闭免维护蓄电池搬迁扩建及配套壳体生产加工项目并于2021年8月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验收。

202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来该公司总体布局、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未发生改变,生产设备运行正常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马立晶

报告编制人

陆凯明

现场调查人员

陆凯明、李新勉

时间

2024.8.6

陪同人员

李姗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陆凯明、苟艳喜

时间

2024.8.16-19

陪同人员

王朋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5项,实检5项;应检物理因素3项,实检3项;应检样品数245个,实检样品数245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202个。其中,铅尘(按Pb计样品69个,铅烟(按Pb计样品63个,氢氧化钠样品15,硫化氢样品4硫酸样品51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43个,其中,噪声样品为31个,高温样品为6个,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照度样品为6个,均符合GB 50034-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该公司属于电池制造业中的铅蓄电池制造。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铅尘、铅烟、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高温、噪声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不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2)今后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体检异常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