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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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李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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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大街东纬十三路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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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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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产业园区朝阳大街东纬十三路北。 该公司主要建筑有: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综合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主要使用原辅料包括铅钙合金、电解铅、硫酸、隔板等;主要产品为新型高容量密闭免维护蓄电池,年产300万kVAh。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铅烟、铅尘、硫酸、噪声等。 该公司于2020年12月建设完成年产300万kVAh新型高容量密闭免维护蓄电池搬迁扩建及配套壳体生产加工项目,并于2021年8月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验收。 自2021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来,该公司总体布局、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等未发生改变,生产设备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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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马立晶 |
报告编制人 |
陆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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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陆凯明、李新勉 |
时间 |
2024.8.6 |
陪同人员 |
李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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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陆凯明、苟艳喜 |
时间 |
2024.8.16-19 |
陪同人员 |
王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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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5项,实检5项;应检物理因素3项,实检3项;应检样品数245个,实检样品数245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202个。其中,铅尘(按Pb计)样品69个,铅烟(按Pb计)样品63个,氢氧化钠样品15个,硫化氢样品4个,硫酸样品51个,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43个,其中,噪声样品为31个,高温样品为6个,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照度样品为6个,均符合GB 50034-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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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该公司属于电池制造业中的铅蓄电池制造。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铅尘、铅烟、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高温、噪声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建议: (1)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不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2)今后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体检异常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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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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