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100%体检,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4)在高温季节对风电场风机筒仓及升压站露天高温进行检测。
(5)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企业在进行工程外委外包时,要对承包工程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
(7)该项目若生产工艺有变更,涉及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需另行检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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