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工万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河北京工万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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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京工万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寇连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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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兴园路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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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京工万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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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北京工万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定兴县兴园路南侧,主要生产不锈钢调理台,年产3000台。目前该公司运行正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电焊弧光、噪声等。 该公司自投入生产以来,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等未发生改变,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本次评价为该公司首次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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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陆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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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陆凯明、马立晶 |
时间 |
2024.9.6 |
陪同人员 |
寇连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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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陆凯明、于迎芳 |
时间 |
2024.9.11-9.13 |
陪同人员 |
寇连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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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7项,实检7项;应检物理因素3项,实检3项。应检样品数165个,实检样品数165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150个。其中,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样品27个,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样品27个,臭氧样品27个,电焊烟尘(总尘)样品21个,其他粉尘(总尘)样品15个,砂轮磨尘(总尘)样品15个,一氧化碳样品18个,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15个,其中,噪声样品9个,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样品2个,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照度样品4个,均符合GB 50034-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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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该公司属于金属制品业中的金属制日用品制造,该公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电焊弧光、噪声等。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
建议: (1)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2)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检查周期,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用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同时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督促检查,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8)化粪池清淤时,选择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告知清淤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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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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