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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发布时间:2024-12-10

报告名称

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联系人

李韬

地理位置

保定市徐水区洋丰路291号

项目名称

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项目简介

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第二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日,为原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三车间,公司位于保定市徐水区洋丰路291号,主要进行预混料生产。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倪丽耐

报告编制人

马祝礼

现场调查人员

马祝礼、刘博洋

时间

2024.10.28

陪同人员

李韬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马祝礼、刘博洋

时间

2024.10.28

陪同人员

李韬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沸石粉尘、噪声化学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有关规定;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有关规定。

检测结论

与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该公司属于饲料加工中的其他饲料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3)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同时加强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4)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依据体检结果妥善处置,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该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