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名称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 |
联系人 |
肖建江 |
||||
地理位置 |
保定市满城经济开发区的乐凯工业园区 |
||||||
项目名称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新能源材料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成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科技工业聚集区建业路6号,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经营范围包括膜及带涂层的膜类加工产品、生产、销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配套产品、零部件及相关技术的科研、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马立晶 |
报告编制人 |
陆凯明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晓峰、苟艳喜 |
时间 |
2024.9.11 |
陪同人员 |
肖建江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马立晶、苟艳喜、李晓峰 |
时间 |
2024.9.18-9.20 |
陪同人员 |
肖建江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蜡烟、二氯甲烷、硫化氢、聚乙烯粉尘、氧化铝粉尘、噪声、甲烷、高温等。本次评价针对石蜡烟、二氯甲烷、硫化氢、聚乙烯粉尘、氧化铝粉尘、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有关规定;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该公司属于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薄膜制造业,本项目存在噪声、聚乙烯粉尘、二氯甲烷、石蜡烟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更新。 (2)在高温季节对锅炉房高温进行检测。 (3)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生产设备同时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程度降低职业危害。 (5)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6)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企业在检维修等工程外委外包时,要对承包工程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 |
|||||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