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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工胶带传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输送带输送机车间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报告名称

河北一工胶带传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输送带输送机车间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一工胶带传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鹏翔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兑坎庄

项目名称

输送带输送机车间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河北一工胶带传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兑坎庄村,该公司于2003年成立,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制造、加工、销售输送带。

该公司原生产车间主要为炼胶车间、压延车间、成型车间和硫化车间,主要原辅材料为天然胶、再生胶、丁苯胶、硫化剂、炭黑、尼龙布等,年产橡胶输送带30万m2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马立晶

报告编制人

陆凯明、倪丽耐

现场调查人员

马立晶、陆凯明

时间

2024.6.6

陪同人员

张鹏翔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马立晶、马祝礼

时间

2024.6.19-6.21

陪同人员

张鹏翔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氧化锌、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碳酸钙、电焊烟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电焊弧光)等。本次评价针对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氧化锌、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电焊弧光)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及《关于发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第1号修改单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进行分类,本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橡胶制品业和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本项目存在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氧化锌、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碳酸钙、电焊烟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电焊弧光)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上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4)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5)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6)公司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该项目若生产工艺有变更,涉及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需另行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