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施工过程中优先选用先进的工艺设备,采用自动化、机械化作业,避免人工直接接触;在满足施工工艺的情况下,钻孔等采用湿式作业,或者采用自带除尘设施的钻机;隧洞等施工过程中,如工艺条件允许,设置通风、喷雾等除尘设施。
(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加强司机驾驶室、中控室等密闭,定期清扫,避免二次扬尘,清扫采用湿式清扫方式。
(7)隧道、洞室等在工艺允许情况下,定期洒水,减少粉尘产生。
(8)针对超标岗位尽量减少接害时间,定期轮岗,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产生的健康影响。
(9)作业过程中,钻机、挖掘机等尽量避免同时作业,减少危害因素叠加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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