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力生产和供应(其他)。
本项目存在甲烷、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综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各项结果,得出结论如下:
(1)本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2)本项目生产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按照同类设备集中的原则进行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3)本项目厂房内设采光、照明、采暖、通风以及空气调节等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4)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等,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各工种作业人员接触物理因素的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本项目采取的防毒、隔声降噪、防暑降温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相关要求。
(7)本项目设置的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8)本项目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急救药箱等应急救援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相关要求。
(9)本项目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
(10)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并组织本项目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的符合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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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加强工艺设备管道、阀门等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杜绝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据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
(3)依据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体检异常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处理。高温体检应在每年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
(4)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同时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本项目若生产工艺、原辅料、生产规模有变更,涉及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需另行检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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