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报告名称 |
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 |
联系人 |
魏艳松 |
||||
地理位置 |
保定市蠡县北埝乡北埝村 |
||||||
项目名称 |
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成立于2011年8月22日,位于蠡县北埝乡北埝村,主要从事蚊香生产。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马祝礼、吴利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马祝礼、吴利波 |
时间 |
2024.7.12 |
陪同人员 |
魏少朋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马祝礼、吴利波 |
时间 |
2024.7.12 |
陪同人员 |
魏少朋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噪声、氯氟醚菊酯、异构烷烃溶剂油等。化学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等有关规定,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 |
||||||
检测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的其他日用化学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 (3)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用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更换,同时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督促检查,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
|||||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