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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新东正铝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4-9-24

报告名称

涿州新东正铝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涿州新东正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桐

地理位置

保定涿州市刁窝镇廊涿路49号

项目名称

涿州新东正铝业有限公司职业病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涿州新东正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 2013 年,位于保定涿州市刁窝镇廊涿路49号,占地面积 2739.3平方米,年生产压铸件600吨。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倪丽耐

报告编制人

马祝礼张秀秀

现场调查人员

张秀秀、康海龙

时间

2023.6.7

陪同人员

吴桐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康海龙、王龙

时间

2023.6.12-6.14

陪同人员

吴桐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氧化铝粉尘、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化学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有关规定;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有关规定

检测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所属行业为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中的有色金属铸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职建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1)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7)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8)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建议开展日常监测,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9)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