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报告名称 |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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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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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街3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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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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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原名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该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始建于1998年,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街359号。 该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合金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是我国最大的中间合金生产企业之一。该公司现主要产品为铝锶合金、铝钛合金、铝锰合金、铝硅合金、特种合金材料、金属添加剂等。 该公司目前生产运行正常,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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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陆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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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陆凯明、马祝礼 |
时间 |
2024.7.18 |
陪同人员 |
王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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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陆凯明、马立晶、范凤杰 |
时间 |
2024.7.19-7.22 |
陪同人员 |
王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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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12项,实检12项;应检物理因素3项,实检3项。应检样品数195个,实检样品数195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143个。其中,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样品9个,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样品5个,臭氧样品5个,五氧化二钒烟尘样品5个,三氟化硼样品11个,氟化物(不含氟化氢)(按F计)样品19个,氧化铝粉尘(总尘)样品34个,铝合金粉尘(总尘)样品26个,铝金属粉尘(总尘)样品5个,其他粉尘(总尘)样品17个,电焊烟尘(总尘)样品5个,一氧化碳样品2个,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52个,其中,噪声样品34个,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样品1个,高温样品17个,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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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行业中的“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该公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噪声、高温、铝合金粉尘、氧化铝粉尘、氟化物、三氟化硼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本次检测该公司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
建议: (1)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用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5)在收到定期检测报告后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应当将定期检测结果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上报。 (6)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每年至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定期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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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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