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危废库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危废库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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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 |
联系人 |
刘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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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工业园内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现有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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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危废库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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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工业园内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现有厂区内。拟投资100万元新建危废库1座,建筑面积 840m2,危废年周转量4016.2t。该项目已于2020年10月14日在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号为徐经开发备字[2020]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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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新勉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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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康海龙、张秀秀 |
时间 |
202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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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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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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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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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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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及其化合物、活性炭粉尘、矿物油、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重铬酸钾 、水杨酸钠、过硫酸钾。通过风险评估法预计本项目各岗位接触铅及其化合物、甲苯、乙酸丁酯、重铬酸钾为低风险,二甲苯、过硫酸钾、水杨酸钠、活性炭粉尘、矿物油为可忽略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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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危险品仓储中的其他危险品仓储。 本项目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及其化合物、活性炭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重铬酸钾、矿物油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运行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及风险评估结果,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若按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本项目投入使用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
建议: (1)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2)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卫生健康主管门查询。 (3)本项目应制定外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告知其运输线路及危废库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设施等内容,使外来人员具备自身防护能力,降低职业危害对其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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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高新电源分公司危废库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辅助用室部分,补充巡检清扫人员洗手设施位置调查评价。 2、补充库内各储存区隔墙设置情况调查和评价。 3、补充外部委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情况调查和评价。 4、其他评审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周剑平、张新建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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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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