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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6-12-30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欣

地理位置

定州市开元镇

项目名称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大气污染物控制日益提高的要求,并本着建设绿色环保型电厂的精神,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8175万元建设#1#2#4机组脱硝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1#2#4机组加装脱硝装置,对原有的氨区新增氨罐及相应设施。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新勉

报告编制人

孙岩、张文芳、赵伟、李明

现场调查人员

李新勉、李明、张文芳

时间

2014.03.11-2014.03.13

2014.06.09

采样人员

李明、孙岩、张文芳、马立晶、于迎芳

时间

2014.03.24-2014.03.26

检测人员

张翠、秦方娜、王晓猛、李宁、吴幸桂

时间

2014.03.24-2014.03.26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氨、矽尘、煤尘等化学有害因素及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

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07GBZ2.2-2007的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火力发电业。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建设项目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

1)公司要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

2)企业应重视并落实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特别是本项目人员应定期开展演练(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措施、自救互救知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

3)由于本项目大量储存和使用液氨,如果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原因出现液氨泄漏,若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冻伤事故。本项目应重点防范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

4)在检修装有氨的罐槽等密闭容器时,在氮气吹扫置换后,应用空气彻底置换后再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尤其是SCR催化剂的更换,作业人员还可能接触到五氧化二钒,作业前应对烟道彻底置换,为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专家组评审

意见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组织专家对《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评审。项目建设单位副总经理甘超齐、安健环监察部经理崔勇前、生产技术部经理助理李勇、维护部经理助理李玉超、职业卫生主管马欣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及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对《报告书》的汇报,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较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较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基本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较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明确评价范围;

2、完善防毒、防噪声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3、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防护设施落实情况;

4、完善应急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以及职业卫生管理调查与评价

5、补充完善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书》,《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依程序上报

                                                专家组组长:石会群 

专家组成员:柴大刚、褚花平

20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