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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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加油站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油零售业(5265),该加油站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溶剂汽油、柴油等。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加油站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该加油站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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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加强佩戴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
(3)作业场所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4)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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