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该公司主要存在甲苯、二甲苯、甲酸、甲醛、硫酸、正丁胺、镍及其化合物、丁酮、马来酸酐、乙酸、氢氧化钠、乙醇、吗啉、硫化氢、氨、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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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4)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清淤过程中存在硫化氢危害,清淤应委托具有防护能力的单位且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清淤。
(7)针对本次检测过程中未生产的光氧化剂UV-100、抗氧化剂2365,建议企业在此类产品进行生产时,再次安排检测。
(8)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等相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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