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

报告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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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王文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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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徐水县高新区大王店工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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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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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总投资54169万元,年产高性能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500万只,折合360万kVAh/年(其中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200万只/年,汽车用AGM电池50万只/年,汽车起动用EFB电池250万只/年)。建设内容包括102#联合厂房、综合服务楼、氧气汇流排间、3座制冷机房及循环水泵房。建设项目共新增工艺设备278台套(含进口31台套),搬迁原有设备231台套,含改造112台套(其中改造进口工艺设备1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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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文芳 |
报告编制人 |
李新勉、金千、李明、杨学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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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文芳、金千、李明 |
时间 |
2016.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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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康海龙、金千、李明 |
时间 |
2016.6.13-2016.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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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李志敏、刘明、吴幸桂、王娜娜、康海龙、金千、李明 |
时间 |
2016.6.13-2016.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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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烟、铅尘、其他粉尘、硫酸、氢氧化钠、噪声等。 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铅烟样品18个,铅尘样品54个,硫酸样品108个,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噪声样品18个,除铅粉机操作工、冷切机操作工接触的8h等效声级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其他均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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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池制造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内相关内容分析,本工程属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同时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中的第二款规定“按照《目录》分类为一般或较重的建设项目,凡产生或可能产生本通知第一条所列严重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10人以上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确定为严重”,并且本项目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铅烟、铅尘包含于高毒物品目录中,故最终判定本工程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经综合分析,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基本合理,运行基本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基本得到控制;建设单位按补充措施建议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后,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建议: (1)个人生活中的保健措施。接害作业人员作息时间要规律化,适当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2)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或应急救援设施应加强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止使用。对于合膏钢平台三层、涂板分板等易于产生积尘的位置应及时进行打扫,以免造成二次扬尘。 (3)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每年的再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合格证到期后应进行复训。 (4)建设单位应及时为新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和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开展培训。建设单位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期间不吃零食,吃饭前洗手,不穿工作服进食堂,工作服不穿回家,必须在更衣室更换工作服。 (6)车间卫生间放置洗手液、香皂等洗手物品。为防止铅的二次污染,车间卫生间及办公辅楼卫生间内应采用感应式水龙头。 (7)生产污水以及配酸制水加药环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定期对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9)如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劳务派遣情况,建设单位应加强劳务派遣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0)应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或靠近浓硫酸存放场所,在浓硫酸存放场所附近禁止存放无关物品,并设置明显的警示及禁止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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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审组认为《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核后通过评审,可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一、完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成情况、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岗位定员、办公楼性质等介绍;核实建设项目达产情况介绍及关键控制点分析。 二、完善设备布局的调查介绍(主要包括车间内设备采取的隔离措施及室外设备布局情况)。 三、补充工作日写实分析及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布置图。 四、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辅助用室等,细化与设计对比情况的分析评价。 五、补充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评价及与设计对比情况说明;补充职业健康复查人员的复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介绍。 六、补充修改评审会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石俊青、李绍群 2016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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