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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4-6-12

报告名称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丽媛

地理位置

保定市定兴县固城一号

项目名称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始建于1993年,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企业。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马立晶

报告编制人

马祝礼葛志茹

现场调查人员

马祝礼、吴利波

时间

2023.9.15

陪同人员

王丽媛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马祝礼、吴利波、王龙

时间

2023.9.15-9.20

陪同人员

王丽媛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醇、乙腈、氢氧化钠、硫化氢、盐酸氨、甲烷、乙醇、噪声高温化学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有关规定;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有关规定

检测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药品制造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职建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该厂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企业。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1)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了个体防护用品,应加大对洗瓶工、灌装工、贴签工等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程度降低职业危害。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完善职业健康档案。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对接触高温危害的人员应在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补检。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4)进一步完善、更新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应在高温季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高温进行补检。

7)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8)污水处理及乙醇罐体清洗作业委托专业的外部单位进行清淤清洗,清淤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进入地下水池和罐体作业会存在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进行作业,作业时该公司应按照要求做好监督管理,配备防毒面具个人防护用品,避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