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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鼎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4-6-12

报告名称

保定市鼎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市鼎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左杨

地理位置

保定市徐水区振兴西路51号

项目名称

保定市鼎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职业病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保定市鼎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6日,该公司位于保定市徐水区振兴西路51号,主要是对徐水区大王店地表水进行处理。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范凤杰

报告编制人

马祝礼葛志茹

现场调查人员

马祝礼、薛灿

时间

2023.3.9

陪同人员

左杨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陆凯明、范凤杰

时间

2023.8.15-8.17

陪同人员

苏芸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硫化氢、次氯酸钠、噪声化学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有关规定;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有关规定

检测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所属行业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职建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该厂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企业。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1)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7)该公司应选择具有防护能力的外委单位,告知外委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外委人员在有限空间进行维修、清理等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规范执行。

8)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