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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安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4-6-12

报告名称

定州市安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定州市安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亚鹏

地理位置

定州市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项目名称

定州市安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定州市安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定州市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采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聚丙烯颗粒、聚甲醛树脂颗粒、ABS颗粒、底漆、面漆等。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葛志茹

报告编制人

葛志茹、张秀秀、何阳光

现场调查人员

张秀秀、何阳光

时间

2023.12.5

陪同人员

张亚鹏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张秀秀、何阳光

时间

2023.12.5-12.7

陪同人员

张亚鹏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丁醇、乙苯、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甲醛、聚丙烯粉尘、其他粉尘、噪声等。本次评价针对矽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危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有关规定;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丁醇、乙苯、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甲醛、聚丙烯粉尘、其他粉尘、噪声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2)在今年高温季节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高温的检测。

3)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针对噪声超标的岗位建议缩短工作时间,采取轮岗制,降低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NRR=29dB的耳塞和耳罩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尽量选择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尽量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工艺,实现劳动者远距离操作。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