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
报告名称 |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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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源分公司 |
联系人 |
王春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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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徐水县大王店工业园区风帆产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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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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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项目总投资69151万元,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新增工艺设备约375台(套)。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其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全部为新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空压站、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等。 该项目于2014年3月完成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安装设备包括有铅带生产线、拉网生产线、涂板生产线、包封配组机、装配线、固化干燥间、配酸装置等主要及附属设备。2014年5月该项目进入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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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文芳 |
报告编制人 |
赵伟、杨学钊、金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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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文芳、金千、马立晶 |
时间 |
2014.8.12、201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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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张文芳、马立晶、金千、孙岩、李明、康海龙 |
时间 |
2014.8.20-2014.8.22 2014.11.26-2014.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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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王娜娜、李志敏、吴幸桂、秦方娜、康海龙 |
时间 |
2014.8.20-2014.8.23 2014.11.26-201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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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烟、铅尘、氢氧化钠、硫酸、硫化氢、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除铅粉工接触的40h等效噪声不符合GBZ2.2-2007的规定,其他均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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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池制造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综合判定本工程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基本合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可以得到控制;建设单位按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后,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建议: (1)个人生活中的保健措施。有害作业人员作息时间要规律化,适当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2)建设单位应及时为新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和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开展培训。建设单位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车间卫生间放置洗手液、香皂等洗手物品。为防止铅的二次污染,车间卫生间及办公辅楼卫生间内应采用感应式水龙头。 (4)两名复查人员的血铅复查结果虽然符合相关要求,但血铅浓度已比较接近检查指标正常参考范围,建议建设单位继续对两名复查人员进行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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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专家对《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甄志军、安全生产管理部经理纪化成、安全生产管理部主任王文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赵凯,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电源分公司安技环保部经理王春义以及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刘森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概况介绍及河北利康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对《报告》的汇报,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较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较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基本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细化项目工艺、人工操作方式及试运行情况; 2、补充完善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职业病危害分析; 3、完善防尘、防毒、防噪声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力调查与评价,明确出项目关键控制点; 4、细化应急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辅助用室等分析与评价,针对检测超标原因分析提出有效的防护措施及建议; 5、补充完善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 专家组同意原则通过该《报告》,《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依程序上报。 专家组组长:褚花平 专家组成员:董占欣、柴大刚 201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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