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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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中的汽车修理与维护。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树脂、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三甲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噪声等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规定,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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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监督检查的力度,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2)建议企业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3)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此外,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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