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报告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
联系人 |
王炜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岗路199号 |
|||||
项目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岗路199号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葛志茹、张秀秀、马祝礼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秀秀、马祝礼 |
时间 |
2023.10.20 |
陪同人员 |
王炜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秀秀、马祝礼 |
时间 |
2023.10.20 |
陪同人员 |
王炜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进行判定;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进行判定。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电池制造中的锂离子电池制造。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指定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上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加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 (4)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