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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3-12-18

报告名称

保定市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市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文宵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北街村东北

项目名称

保定市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保定市建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北街村东北,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销售混凝土。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葛志茹

报告编制人

葛志茹、张秀秀、康海龙

现场调查人员

张秀秀、何阳光

时间

2023.7.24

陪同人员

王文宵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张秀秀、康海龙

时间

2023.8.9-8.11

陪同人员

王文宵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噪声。本次评价针对矽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危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有关规定;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矽尘、水泥粉尘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综合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指定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定期对原料库进行喷淋洒水,运行过程中加强铲车驾驶室、控制室密闭性管理以及搅拌楼、铲车、原料库等清扫,清扫采用湿式作业方式。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5)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应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等相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颁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可以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培训,或参加职业健康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8)该公司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外委单位,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在化粪池清掏及料仓维修过程中,存在受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有导致缺氧窒息、硫化氢中毒等可能,作业时应要求外委单位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和导致事故发生。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