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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报告名称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德州

地理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马头、罗波等乡镇

项目名称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公司注册资金8200万,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是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对风电、太阳能、天然气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该项目建成后,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新天科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创公司)负责风电场的运行,新天科创公司是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项目总投资44704万元,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 50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50MW。本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新能[2020]785号)

2023年5月,该公司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范凤杰

报告编制人

孙岩、康海龙

现场调查人员

范凤杰、吴利波

时间

2023.7.20

陪同人员

史德州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时间

——

陪同人员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

根据类比项目检测结果,工频电场与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和供应业中的风力发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频电磁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结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数据,综合分析,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1)本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2)本项目生产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按照同类设备集中的原则进行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3)本项目厂房内设采光、照明、采暖、通风以及空气调节等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4)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工频电磁场、噪声等。

通过对类比检测结果和本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分析,运维工接触工频电磁场和噪声的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本项目拟采取的防工频电磁场、防毒、减振降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本项目拟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等相关规定

7)本项目设置的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8)本项目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9)本项目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应按照补充措施在设计时对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进行设计。

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项目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3年8月26日,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在北京召开评审会,对《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经过交流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预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全面;

二、《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的描述完整;

三、《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全面;

四、《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五、《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六、《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七、《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可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八、《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九、专家组建议:完善噪声危害的分析与评价。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存档备查。

 

专家组长:闫慧芳 

专家组成员:丁春光、潘兴富

 2023  8 26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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