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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报告名称

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联系人

李韬

地理位置

保定市徐水区洋丰路291号

项目名称

保定芮丰饲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该公司主要进行预混料生产,采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石粉稻壳粉玉米胚芽粕、维生素等,年产预混料1.2t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于迎芳

报告编制人

薛灿、马立晶、蔡凤玲

现场调查人员

于迎芳、蔡凤玲

时间

2022.1.4

陪同人员

谢珊珊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于迎芳、蔡凤玲

时间

2022.1.4~2022.1.6

陪同人员

谢珊珊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其他粉尘、沸石粉尘、碳酸钙、噪声等。

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饲料加工”中的“其他饲料加工”。

该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沸石粉尘、碳酸钙、噪声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依据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体检异常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能正常运行。

4)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用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同时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督促检查,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6)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7)该公司化粪池清掏作业外包,外包时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告知其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签订相关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清掏时如进入池内作业,应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等进行,避免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8)设置在工作场所的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