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2-氨基-2-甲基-1-丙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2-氨基-2-甲基-1-丙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贾楠 |
||||||
地理位置 |
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
项目名称 |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2-氨基-2-甲基-1-丙醇项目 |
||||||||
项目简介 |
采用丙酮氨肟化法工艺,生产氨基醇、丙酮肟产品,副产2-硝基丙烷(中间产品)、杂醇和甲缩醛,年产2-氨基-2-甲基-1-丙醇(AMP,以纯物质计)5000吨,2-硝基丙烷(2-NP,中间产品)5588吨,丙酮肟296吨,甲缩醛202.4吨,杂醇(异丙醇含量≥99.7%)10吨。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范凤杰、马立晶 |
|||||
现场调查人员 |
于迎芳、张秀秀 |
时间 |
2023.8.25 |
陪同人员 |
贾楠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丙酮、氨、过氧化氢、丙酮肟、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多聚甲醛、甲醛、2-甲基-2-硝基-1-丙醇、甲醇、三乙胺、-氨基-2-甲基-1-丙醇、硫酸、一氧化氮、噪声等。 类比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丙酮、氨、过氧化氢、丙酮肟、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多聚甲醛、甲醛、2-甲基-2-硝基-1-丙醇、甲醇、三乙胺、-氨基-2-甲基-1-丙醇、硫酸、一氧化氮、噪声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施工单位,针对建设施工期与施工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相关协议,确定双方在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明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2)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按规定定期为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 (5)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含项目的施工概况,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情况: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2-氨基-2-甲基-1-丙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完善评价范围。 2、补充生产装置区值班室和工间休息室位置介绍,分析评价其合理性。 3、完善密闭空间识别和密闭空间警示标识调查分析和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情况调查分析和评价。 5、完善补充措施和建议。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张新建、纪化成 2023年9月8日 |
||||||||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