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河北美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美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琼 |
|||||
地理位置 |
保定市徐水区长城北大街3723号 |
|||||||
项目名称 |
河北美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河北美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1日,位于保定市徐水区长城北大街3723号,主要产品为高科技新型环保干粉涂料。 目前该公司生产车间2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仅生产车间1正常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水泥粉尘、二氧化钛粉尘、其他粉尘、噪声等。 该公司于2020年委托保定康睿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本次评价较2020年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增加了生产车间2,其余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种类等未发生变化。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陆凯明、范凤杰 |
||||
现场调查人员 |
何阳光、陆凯明 |
时间 |
2023.7.5 |
陪同人员 |
吴琼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陆凯明、范凤杰 |
时间 |
2023.8.15-8.17 |
陪同人员 |
吴琼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水泥粉尘、二氧化钛粉尘、其他粉尘、噪声。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1项,实检1项;应检物理因素1项,实检1项。应检样品数44个,实检样品数44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42个。其中,水泥粉尘(总尘)样品21个,水泥粉尘(呼尘)样品21个,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另外,采集水泥粉尘样品1个,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1个,全部为噪声样品,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水泥粉尘、二氧化钛粉尘、其他粉尘、噪声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建议: (1)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应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日常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8)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
||||||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