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5957933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法律法规
公示信息
资质荣誉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公示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信息 - 详细信息

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再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报告名称

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再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攀

地理位置

保定市蠡县大百尺镇大百尺村

项目名称

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再扩建项目

项目简介

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现有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30m3商品混凝土。为了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加废弃沥青混凝土利用率,企业按一定比例对沥青废料进行回收再利用,从而达到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该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再扩建项目。

拟建项目于202323日取得了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再扩建项目的备案信息备案编号蠡工信备字2023[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362日,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再扩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倪丽耐

报告编制人

马立晶、陆凯明

现场调查人员

蔡凤玲、陆凯明

时间

2023.6.10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石油沥青烟、一氧化碳、甲烷、白云石粉尘、噪声、高温等,根据类比检测结果,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通过类比检测数据可看出,本项目参照类比项目现有情况,在各个生产作业场所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相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甲烷、白云石粉尘、水泥粉尘石油沥青烟、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类比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本项目若按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验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本项目投入使用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与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2)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现场监测等方面采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3)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中包括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资料等,并归档保存。

4)项目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管。

5)施工过程中应为接触噪声的施工人员发放防噪耳塞、为接触粉尘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本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蠡县坤鹏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再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完善职业病危害识别分析。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评价。

2、完善实验室职业病危害识别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需求分析评价。

4、补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周期、数量分析评价。

5、补充自然采光方式分析和评价。

6、补充休息室位置、饮水设施设置合理性分析和评价。

7、其他评审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3715

现场调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