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报告名称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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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喜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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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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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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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是隶属于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厂址位于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始建于2012年2月,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为陈义梅。 该公司目前生产运行正常,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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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陆凯明、吴利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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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陆凯明、吴利波 |
时间 |
2023.8.10 |
陪同人员 |
李喜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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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陆凯明、吴利波 |
时间 |
2023.8.10 |
陪同人员 |
李喜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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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3项,包括矽尘、碳酸钠、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有关规定。 (2)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2项,包括噪声、高温。除拉管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司炉工接触高温超标外,其他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 超标原因分析: 拉管工的40小时等效的噪声值超标,主要原因是牵引机设备本身所决定,切管时产生噪声较大,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拉管工近距离操作,且作业时间长。该公司为噪声超标岗位作业人员配备了NRR值为29的防噪声耳塞,能降低噪声11dB,工人正确佩戴后,实际接触到的噪声值符合要求。 司炉工接触的高温超标,主要原因是窑炉投料口处温度较高,炉体外部虽设有保温层,但投料口是敞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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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沧州四星光热玻璃有限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玻璃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本次对该公司工作场所中的矽尘、碳酸钠、一氧化碳、噪声、高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基本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 |
建议: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3)针对高温超标岗位,在保障正常生产条件下,尽量减少相关作业人员在高温场所的停留时间,同时加强高温设备、管道保温层的维护保养,适当增加防暑降温药品与含盐清凉饮料的发放频次。 (4)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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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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