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5957933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法律法规
公示信息
资质荣誉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公示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信息 - 详细信息

河北建设集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3-9-13

报告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腾达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路382号

项目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河北建设集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路382号,公司始建于2017年,主要生产钢构件。

该公司租赁河北绿投资股份公司河北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钢结构厂房为生产车间,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板、水漆、氧气、埋弧焊丝、气保焊丝等,年生产钢构件7万吨。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马立晶

报告编制人

康海龙、范凤杰

现场调查人员

马立晶、吴利波

时间

2023.6.30

陪同人员

王腾达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马立晶、吴利波范凤杰

时间

2023.7.12-7.14

陪同人员

王腾达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甲醛、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等。本次评价针对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甲醛、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有关规定;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金属结构制造业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甲醛、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尽量选择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尽量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工艺,实现劳动者远距离操作。

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4)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5)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相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6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应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8)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9)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