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报告名称 |
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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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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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满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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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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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厂址用地原为前进纸业企业用地,北侧为造纸厂,西侧为漕河,南侧为污水处理厂,东侧是满徐公路(333省道)。该公司建设了3×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两用一备)+2×30MW背压式汽轮机组+2×35MW发电机组等,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设施。 该公司目前生产运行正常,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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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马立晶 |
报告编制人 |
薛灿、马祝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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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马立晶、薛灿 |
时间 |
2023.1.3 |
陪同人员 |
韩新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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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马立晶、马祝礼、张秀秀、焦胜钱 |
时间 |
2023.1.6-2023.1.10、2023.7.1-2023.7.2 |
陪同人员 |
韩新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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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15项,包括肼、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盐酸、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煤尘(总尘、呼尘)、矽尘(总尘、呼尘)、石膏粉尘(总尘、呼尘)、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一氧化碳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规定。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4项,包括噪声、电焊弧光和工频电场、高温。该公司除1#保洁员、2#保洁员、锅炉运行工、汽机运行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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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对于超标的作业岗位,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噪耳塞(代尔塔1.03.108抗噪音型耳塞,NRR=33dB)。1#保洁员、2#保洁员、锅炉运行工、汽机运行工佩戴耳塞后,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相关要求。 |
(1)重点监督检查噪声强度高、粉尘浓度高的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定期更换防护用品,确保正确佩戴,同时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2)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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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长: 专家组成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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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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