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朝日瑞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朝日瑞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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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朝日瑞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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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南区瑞琪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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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朝日瑞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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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北朝日瑞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位于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南区瑞琪大街1号,公司主要负责非活性酵母生产制造。该公司目前生产运行正常,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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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陆凯明、蔡凤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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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陆凯明、蔡凤玲 |
时间 |
2023.4.11 |
陪同人员 |
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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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陆凯明、蔡凤玲 |
时间 |
2023.6.20-6.21 |
陪同人员 |
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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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存在的化学有害因素有氢氧化钠、硫化氢。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8个。其中,氢氧化钠样品4个,硫化氢样品4个,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13个。其中,噪声样品11个,高温样品2个,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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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河北朝日瑞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食品制造业中的其他食品制造。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
建议: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生产设备同时运行。 (3)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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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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