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报告名称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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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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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蠡县北郭丹镇北郭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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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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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位于保定市蠡县北郭丹镇北郭丹村,是一家以羊毛、化纤为原料,以和毛油为辅料加工生产地毯纱线的企业,年产各类纱线1500t。 该公司目前生产运行正常,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为履行预防、控制和消除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现有运行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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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康海龙 |
报告编制人 |
张秀秀、马祝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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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康海龙、张秀秀 |
时间 |
2023.4.7 |
陪同人员 |
张聚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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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康海龙、张秀秀 |
时间 |
2023.4.7、2023.6.6 |
陪同人员 |
张聚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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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1项,实检1项;应检物理因素2项,实检2项。应检样品数55个,实检样品数55个。 皮毛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 物理因素检测结果除粗纺车间细纱工、粗纺车间合股工、精纺车间针梳工、精纺车间粗纱工、精纺车间细纱工等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其他作业人员接触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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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纺织业中的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皮毛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本次对工作场所中的皮毛粉尘、噪声、高温进行了检测,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除粗纺车间细纱工、粗纺车间合股工、精纺车间针梳工、精纺车间粗纱工、精纺车间细纱工等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他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关规定。对于噪声超标的作业岗位,该公司为精纺车间细纱工、精纺车间粗纱工、精纺车间针梳工配备了CE0121型(NRR:29dB)耳塞和耳罩,为其他超标岗位人员配备CE0121型(NRR:29dB)耳塞,作业人员佩戴后,接触的噪声强度满足标准要求。 |
建议: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2)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加大对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对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定期更换。 (3)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5)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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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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