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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7-11

报告名称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崔岗

地理位置

忻州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

项目名称

河北鸿飞纺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曲发电厂”)成立于2004101日。河曲发电厂是国家“西电东送”北通道的主要电源点之一。河曲发电厂现有职工356人。

目前已建成并投产运营4600MW亚临界机组及配套的亚临界凝汽式燃煤锅炉,共设有2座储煤场、1座石灰石料场、1座火车卸煤沟、1座汽车卸煤沟,其中煤场、石灰石料场、汽车卸煤沟均为露天存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大力开展,粉尘的排放控制日益受到重视。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晋政办【201737号文),文中表示各市要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储售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清理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售煤场。保留的储售煤场要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17102 号)要求实施改造。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大气污染物控制日益提高的要求,并本着建设绿色环保型电厂的精神,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煤场封闭工程,对原有的一二期煤场和汽车卸煤沟区域、石灰石料场实施防尘封闭改造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倪丽耐

报告编制人

康海龙、蔡凤玲、薛灿

现场调查人员

康海龙、蔡凤玲

时间

2022.8.21

陪同人员

潘金国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康海龙、蔡凤玲

时间

2022.9.25~2022.9.27

陪同人员

潘金国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2项,实检2项;应检物理因素1项,实检1项。应检样品数189个,实检样品数189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石灰石粉尘(总尘)样品174个,石灰石粉尘(呼尘)样品24个,煤尘(总尘)样品63个,煤尘(呼尘)样品63个。

另外,采集煤尘样品1个,石灰石粉尘样品1个,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13个,全部为噪声样品。

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

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燃煤发电)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石灰石粉尘、噪声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石灰石粉尘、煤尘、噪声采取了较全面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控制效果。

经综合分析,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合理,运行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基本得到控制;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建议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定,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4)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同时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培训,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在今后运行中如设备、生产工艺或生产状态等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相应的检测评价。

7)企业在进行工程外委外包时,要对拟承包工程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要加强对外委外包工程的职业健康管理,将外委外包单位和人员纳入职业卫生管理范围。在承包商管理的基础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定期公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