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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京联气体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3-6-5

报告名称

保定市京联气体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市京联气体厂

联系人

赵泽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康庄路303号

项目名称

保定市京联气体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保定市京联气体厂成立于1999年12月24 日,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7万人民币。主要作业内容为购进氩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液化气进行充装营销。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马立晶

报告编制人

孙岩、何阳光

现场调查人员

马立晶、何阳光

时间

2023.5.16

陪同人员

赵泽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马立晶、何阳光

时间

2023.5.16

陪同人员

赵泽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碳、噪声等。本次评价针对二氧化碳、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有关规定。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有关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该公司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及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要求。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5)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相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6在收到定期检测报告后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应当将定期检测结果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上报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