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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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光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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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望都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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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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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1日在望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地处京港澳高速和107国道中间,地势优越,为省级经济开发区,随着工业园区迅速发展,入驻企业不断增加,需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望都县经济开发区供电、供水、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均配套完毕。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尚需进一步完善。因此,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迫在眉睫。 本项目于2017年4月28日取得了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都发改审字[2017]08号),由于政策调整对本项目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对调整后的项目重新进行报批,于2019年9月17日取得了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都发改审字[2019]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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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范凤杰 |
报告编制人 |
薛灿、孙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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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范凤杰、何阳光、卢小静 |
时间 |
2022.5.10 |
陪同人员 |
张光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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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范凤杰、何阳光、卢小静 |
时间 |
2022.5.10-5.12 |
陪同人员 |
张光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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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噪声、硫化氢、氨、甲醇、甲烷、次氯酸钠等,经检测,噪声、硫化氢、氨、甲醇的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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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项目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硫化氢、氨、甲烷、甲醇、臭氧、噪声等。正常情况下,该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会超标,但异常情况下存在缺氧窒息、硫化氢中毒或化学灼伤等急性损伤的可能。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特点、操作人员职业危害暴露时间、有害物质危害程度及预期接触水平等因素,综合判定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1)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加强佩戴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4)作业人员或外委人员在有限空间进行维修、清理等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规范执行,佩戴便携式报警仪,进行机械通风,氧气或有毒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监护,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外委作业时,该公司应选择具有防护能力的外委单位,告知外委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强外包、外委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外委、外包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 (5)工作场所作业人员进行扒渣作业时或巡检作业场所(尤其是膜处理工房)时应佩戴好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及便携式硫化氢报警装置,现场进行通风,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作业现场出现报警,现场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待现场恢复正常后方可进入。 (6)进一步完善现场警示标识,若出现破损及时更换。 (7)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8)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9)若今后生产过程中需重新运行使用臭氧间,该公司应对其进行评价检测。 (10)该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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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控评报告意见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 1、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中,补充聚合硫酸铁、三氯化铁、氧化钙危害识别。补充密闭空间识别。 2、完善水解酸化池、组合生化池、臭氧接触池、消防水池、中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中那些封闭哪些敞开设置情况资料,补充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水解酸化池、臭氧接触池、消防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膜处理工房臭气集中处理净化装置位置调查及合理性分析。 3、急救援措施中,补充三氯化铁储罐围堰设置情况以及防渗防腐情况调查,补充污泥脱水急间洗眼器设置情况调查评价。补充高温中暑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补充密闭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补充密闭空间职业危害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调查和评价。 4、建筑卫生学部分,补充污泥间地面、各池、各井防渗防腐情况调查。 5、专家其他修改意见。 现场整改意见 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完工并投入试生产运行至今,在考核生产能力等指标的同时,考核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基本能满足职业健康的要求。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按照防护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和施工的,设施齐备,测试数据齐全,运行基本正常。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等基本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了各岗位职业健康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能贯彻执行。在各岗位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前对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专家组认为按照以下条款整改后可通过现场验。 1、三氯化铁储罐防渗防腐围堰并导入泄险沟。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完善密闭空间档案,完善密闭空间设置警示标识。 3、污泥脱水间设置洗眼器。应急救援器材增设一台长管呼吸器。 4、针对本项目使用的有毒化学品和密闭空间,完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5、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整改意见。
专家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2年6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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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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