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中石油文23储气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中石油文23储气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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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杨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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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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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中石油文23储气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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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始创于1976年,是华北地区油田的管理机构,国家特大型央企管理部门,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 天然气作为城市燃气,其消费量随季节性变化幅度较大,随着北京市周边地区天然气市场用气量的逐步扩大,调峰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内外天然气利用经验,季节和月份的不均匀性通常是通过建设地下储气库来解决。 根据中石油在京津冀三省市各年销售量,以及三省市各行业用气不均与系数,测算得到中石油2025年承担北京市调峰量为49.9×108m3,远期2030年达到54.7×108m3;中石油2025年承担天津市调峰量为23.2×108m3,远期2030年达到28.4×108m3;中石油2025年承担河北省调峰量为44.4×108m3,远期2030年达到53.8×108m3。 为解决北京市周边市场调峰问题,确保陕京系统平稳安全供气,必须配套建设与陕京系统供气量相适应的储气库。 根据地质部门的研究结论,文23断块、文23-2断块凝析气藏具备建设地下储气库的条件,因此,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拟投资51649万元,建设“文23储气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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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倪丽耐 |
报告编制人 |
蔡凤玲、陆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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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蔡凤玲、陆凯明 |
时间 |
2023.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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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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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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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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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甲醇、乙二醇、工频电场、噪声等,根据类比检测结果,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通过类比检测数据可看出,本项目参照类比项目现有情况,在各个生产作业场所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相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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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他仓储业。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甲烷、甲醇、噪声等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自动化远程控制,人员巡检作业,由注、采天然气组分表可知,天然气中不含硫化氢,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等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本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初步设计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符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
建议: (1)正常生产条件下甲烷等有害物质浓度可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但在事故状态下可能出现物料的大量泄漏,导致操作人员中毒、化学灼伤、缺氧窒息。应重视生产装置中管线、阀门、仪表等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杜绝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检定,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 (2)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天然气、甲醇泄漏等内容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通过日常演练对预案加以完善。 (3)对甲醇储罐等进行维护检修时,由于通风置换不彻底,可能发生急性中毒、窒息等事故,检修人员进入密闭容器检修前,应进行充分的空气置换排出其内部的有毒气体;经检测合格、检修人员佩戴好防护用具后才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施工前,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投产后,在试运行30日~180日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如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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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中石油文23储气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由刘喜房、纪化成、张新建组成评审组,刘喜房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企业概况,职工总人数。 2.完善补充措施中个体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设置内容。 3.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纪化成、张新建 2023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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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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