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江南化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蠡县江南化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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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蠡县江南化纤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徐亚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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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蠡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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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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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蠡县江南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2日,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经济开发区。 目前该公司运行正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其他粉尘、非甲烷总烃等。 该公司自投入生产以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例,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未发生改变,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本次为该公司首次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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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康海龙 |
报告编制人 |
薛灿、马祝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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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康海龙、薛灿 |
时间 |
2022.12.19 |
陪同人员 |
徐亚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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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薛灿、康海龙 |
时间 |
2022.12.20-12.22 |
陪同人员 |
徐亚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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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其他粉尘、噪声。经检测,加弹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均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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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合成纤维制造、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非甲烷总烃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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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高噪声作业岗位,该公司应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2)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5)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6)针对清淤作业,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 (7)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8)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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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长: 专家组成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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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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