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3)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相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定期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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