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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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 |
联系人 |
魏平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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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蠡县北埝乡北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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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蠡县华松工艺制香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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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厂成立于2011年8月22日,主要从事蚊香生产。受产品用途限制,每年生产三个季度,冬季不生产。 该厂主要包括均化车间、成型车间、烘房、检验包装车间,主要原辅材料有碳粉、淀粉、少量钙粉、氯氟醚、异构烷烃溶剂油等。 该厂自投产运行以来,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设备未发生变化,原料由毒性大的富右旋烯丙菊酯和稀释剂煤油替换为氯氟醚和异构烷烃溶剂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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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新勉 |
报告编制人 |
康海龙、葛志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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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新勉、孙岩 |
时间 |
202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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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李新勉、孙岩 |
时间 |
2021.8.17-202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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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噪声、氯氟醚等。 该厂工作场所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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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厂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的其他日用化学品制造。 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氯氟醚菊酯、噪声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运用职业卫生的理论和方法,对该厂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及效果、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该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工作场所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建议:(1)用人单位应尽量选择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尽量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工艺,降低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 (2)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4)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 (5)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6)按相关要求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督促员工正确佩戴职业病防护用品,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7)当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签订的告知书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职业危害告知书的相关内容。 (8)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