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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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
联系人 |
王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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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岗路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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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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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公司主要进行锂离子电池生产,年产锂离子电池3000万只,采用的主要原辅料包括木氧化钴锂、NMP溶剂、MCMB碳等,主要设备包括合浆机、涂布机、辊轧机、分切机、制片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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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于迎芳 |
报告编制人 |
薛灿、马立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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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于迎芳、李新勉 |
时间 |
2022.9.14 |
陪同人员 |
王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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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于迎芳、马立晶 |
时间 |
2022.9.15~2022.9.17 |
陪同人员 |
黄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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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其他粉尘、石墨粉尘、炭黑粉尘、氧化铝粉尘、氧化钴锂、N-甲基吡咯烷酮、六氟磷酸锂、碳酸脂类、镍及其化合物、噪声等。 他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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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电池制造”中的“锂离子电池制造”。 该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石墨粉尘、炭黑粉尘、氧化铝粉尘、氧化钴锂、N-甲基吡咯烷酮、六氟磷酸锂、碳酸脂类、镍及其化合物、噪声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建议: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尽量选择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尽量采用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工艺,实现劳动者远距离操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3)依据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体检异常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能正常运行。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用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同时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督促检查,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7)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8)该公司应选择具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外委单位,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同时坚强监督管理,在污水处理装置清淤等过程中,存在受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有导致缺氧窒息、硫化氢中毒等可能,作业时应要求外委单位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和导致事故发生。 (9)该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0)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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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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