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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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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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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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顺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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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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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地处河北省保定市顺平经济开发区,其前身为国营保定化学纤维联合厂,始建于1957年10月,是中国最大的纤维素纤维长丝生产商之一。 该公司主要分为纺丝分厂、准备分厂、设备动力分厂等。纺丝分厂主要包括原液制备、纺丝、水洗、切断、精炼,烘干等工艺过程;准备分厂主要包括蒸发净化、供蒸汽、供冷、供热等工艺过程;设备动力分厂主要包括设备维护、仪表电气巡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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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康海龙 |
报告编制人 |
马祝礼、薛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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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康海龙、薛灿 |
时间 |
2022.5.19 |
陪同人员 |
张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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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康海龙、马祝礼、薛灿 |
时间 |
2022.6.10-2022.6.13 |
陪同人员 |
张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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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氢氧化钠、噪声、高温、二氧化锰、氮氧化物、氨、臭氧、硫化氢、盐酸、硫酸、电焊烟尘、一氧化碳、电焊弧光等。烘干工、精炼工、纺丝工、水洗工、制胶工、制浆工等工种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其他均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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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的生物基材料制造业。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其他粉尘、盐酸、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依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结合项目所用原辅料、生产工艺,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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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体检结果看,体检中存在双耳高频听阈下降或听力下降等异常状况。建议企业加强噪声作业岗位的管理,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培训,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 针对噪声超标的岗位建议缩短工作时间,采取轮岗工作制或采用新技术工艺,实现隔音或远距离操作,降低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5)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有效运行。 (6)维修人员在检修、抢修设备时,可接触到高浓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尤其是设备抢修,偶然性较强,更需注意个人防护。在受限性空间(如储罐、污泥浓缩池等)进行维修、清理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要求执行,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7)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8)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9)公司要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委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中如何防护等,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10)该公司倒班人员采用三班两运转制,每班工作12h,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不合理,建议调整工作制度。 (1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此外,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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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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