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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双龙橡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2-11-9

报告名称

河北双龙橡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双龙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程林

地理位置

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兑坎庄村

项目名称

河北双龙橡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河北双龙橡胶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兑坎庄村蠡县橡胶工业园区,是一家生产普通橡胶输送带和阻燃带的民营企业。主要进行普通输送带、钢丝输送带、阻燃输送带等的生产和销售。

目前该公司运行正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氧化锌、氯化氢、二氧化硫、硫化氢、聚氯乙烯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等。

该公司自投入生产以来,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未发生改变,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本次现状评价为首次现状评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倪丽耐

报告编制人

陆凯明、马立晶

现场调查人员

史东旭、陆凯明

时间

2022.7.21

陪同人员

刘程林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吴立波、陆凯明

时间

2022.8.2-8.4

陪同人员

刘程林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锑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硫化氢、二氧化硫、氯化氢、其他粉尘、炭黑粉尘、聚氯乙烯粉尘、棉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本次检测应检化学有害因素13项,实检13项;应检物理因素3项,实检3项。应检样品数261个,实检样品数261个。

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240个。其中,苯、甲苯、二甲苯样品45个,锑及其化合物(按Sb计)样品21个,氧化锌样品21个,硫化氢样品21个,二氧化硫样品21个,氯化氢样品15个,其他粉尘(总尘)样品15个,炭黑粉尘(总尘)样品15个,聚氯乙烯粉尘(总尘)样品15个、棉尘(总尘)样品45个、一氧化碳样品6个。

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21个。其中,噪声样品16个,照度样品2个,高温样品3个。

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橡胶制品业。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锑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硫化氢、二氧化硫、氯化氢、其他粉尘、炭黑粉尘、聚氯乙烯粉尘、棉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4)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5)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湿式清扫,避免二次扬尘。

7)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今后运行过程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8)今后生产过程中,如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等发生变化,需另行检测、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