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大百尺向阳毛纺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名称 |
蠡县大百尺向阳毛纺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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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蠡县大百尺向阳毛纺厂 |
联系人 |
吴康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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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大百尺镇大百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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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蠡县大百尺向阳毛纺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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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蠡县大百尺向阳毛纺厂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大百尺镇大百尺村,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主要进行毛线的染整精加工,该公司目前运行正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乙酸、噪声、高温等。该公司自投入生产以来,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未发生改变,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本次现状评价为首次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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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葛志茹 |
报告编制人 |
蔡凤玲、马立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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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蔡凤玲、陆凯明 |
时间 |
2021.8.31 |
陪同人员 |
吴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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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蔡凤玲、陆凯明 |
时间 |
2021.8.31-2021.9.3 |
陪同人员 |
吴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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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乙酸、碳酸钠、硫化氢、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本次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55个。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样品51个。其中,乙酸样品15个,碳酸钠样品15个,硫化氢样品15个,一氧化碳样品6个。物理因素:共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样品4个,其中,噪声样品2个,高温样品2个。 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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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纺织业中的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乙酸、碳酸钠、高温、噪声、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作业场所设置的公告栏、告知卡必须清晰,如出现掉落或模糊不清的现象应及时更换。 (3)因染料成份复杂,无检测方法和接触限值,对人体危害尚不明确,用人单位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产品,并加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避免直接接触各种染料。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规范,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佩戴方法培训和佩戴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害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6)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存在从事与所定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7)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8)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9)在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等技术改造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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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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