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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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本项目实验研发过程自动化、程度较高,人员接触时间短、频次低,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乙二醇、氢氧化钾、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若按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加以补充完善,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加强施工期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能够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该项目可以达到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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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正常生产条件下乙二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可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但在事故状态下可能出现物料的大量泄漏,应重视设备装置中管线、阀门、仪表等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杜绝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检定,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
(2)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氢气泄漏等内容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通过日常演练对预案加以完善。
(3)本项目施工前,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投产后,在试运行30日~180日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如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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