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淮南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
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淮南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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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李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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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淮南市凤台县境内的茨淮新河南侧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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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淮南风电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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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为响应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号召,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大唐淮南风电场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可向该地区电网提供一定的电量,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建设18台2650kW和1台2300kW风力发电机组和一座110kV升压站,年上网电量为12194万kW·h。 2020年12月,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淮南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2021年1月,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淮南风电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2020年12月委托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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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范凤杰 |
报告编制人 |
马立晶、薛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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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范凤杰、张玲 |
时间 |
2021.3.7 |
陪同人员 |
李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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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范凤杰、张玲 |
时间 |
2021.3.8 |
陪同人员 |
李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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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工频电场。 根据检测结果,噪声和工频电场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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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风力发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1)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100%体检,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该公司职业健康检查中存在需要复查的人员,建议对需要复查的人员及时组织进行复查,并按照复查结果妥善处理。 (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进一步完善高温中暑、密闭空间缺氧窒息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将演练记录存入档案。 (4)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污水处理装置清淤时,选择具有专业清淤设备的外包单位,告知清淤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按照外委、外包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6)六氟化硫充装由设备厂家完成,充装前双方应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职责,充装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避免危害事故发生。按照外委、外包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7)风机筒仓、电缆沟井等存在密闭空间的作业场所进行检维修时,作业人员应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进行作业,避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8)企业在进行工程外委外包时,要对拟承包工程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要加强对外委外包工程的职业健康管理,将外委外包单位和人员纳入职业卫生管理范围。在承包商管理的基础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定期公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9)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10)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11)在今后运行中如设备、生产工艺或生产状态等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相应的检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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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等相关要求,2022年2月25日,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在该公司会议室对《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淮南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自验收。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建设项目现场,并认真讨论质询,形成以下意见: 一、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容完整,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织要求》等标准规范;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范围全面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3.《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备以及劳动定员等情况进行了描述,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4.《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设备运行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及接触情况的识别与分析基本准确;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符合法规标准。结果客观真实; 5.《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分析较全面;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调查较全面;对事故应急措施进行了分析; 6.《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结论正确;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判定正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整改意见: 细化防暑降温、防寒防冻职业病危害调查与评价,补充防暑防寒个人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调查与评价,补充外委、外包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补充检维修过程职业病危害调查与风险分析,明确项目存在的密闭空间作业类别和位置; 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和应急设施调查与评价; 补充检测布点图。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1.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竣工验收前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总体布局、设备布局等合理有效,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 3.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4.建设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接触人员经过了职业卫生培训,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配备了职业病防护用品; 5.建设单位建立有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管理措施; 6.现场设置了公告栏和防工频电场、噪声的警示标识。 专家组现场整改意见: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管理培训; 加强外委、外包作业职业卫生管理; 密闭空间作业场所补充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高压配电室应急监测仪表应定期鉴定或校准,鉴定或校准证书应该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原则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按照上述整改意见和整改确认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由评价机构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同意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自验收。
专家组长: 方四新 专家组成员:王朝龙、吕品 2022 年 2月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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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等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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