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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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其他仓储业。本项目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相关规定,经综合判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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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相关规定,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2)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3)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4)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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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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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河北新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料棚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
1、补充叉车司机来源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2、补充料棚通风情况。
3、补充车间和库管值班室照度检测。
4、评审专家的其他修改意见。
现场验收意见:
河北新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料棚项目完工并投入试生产运行至今,在考核生产能力等指标的同时,考核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基本能满足职业健康的要求。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按照防护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和施工的,设施齐备,测试数据齐全,运行基本正常。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等基本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了各岗位职业健康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能贯彻执行。在各岗位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前对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长:刘喜房
专家组成员:张新建、纪化成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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